為進一步深化經營者集中審查制度改革,優(yōu)化簡易案件審查思路,簡化簡易案件申報文件、資料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近期修訂發(fā)布了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申報表》(以下簡稱“申報表”)、《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公示表》(以下簡稱“公示表”)。
據介紹,新修訂的申報表和公示表上線后,申報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從3份減為2份,原則上僅需提交保密版申報表和公示表,申報表中需要提交的信息從44項減少為38項,同時有關要求更規(guī)范明確,表格結構更完善合理、邏輯性更強,能夠極大提高申報人填報的便利性和申報效率,有利于降低經營主體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時間和資金成本,整體提升投資并購便利化水平。(記者 林麗鸝)
轉自: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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